厦门房产网12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昨日上午,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35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何立峰、杜明聪、苏文金、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郑庆勋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市领导刘赐贵、陈炳发、黄杰成、邵华、黄笑影、钟兴国等在主席台就座。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主持。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275名,实到代表249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介绍代表提名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主席团提名和代表联名提名的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共42名。本次大会选举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人,按照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规定,确定差额人数为7人至17人,进行差额选举,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比例。
大会介绍了主席团通过的大会选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随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35名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本次修订,使《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与上位法相一致,对有些未作规定的新情况作了相关规定,使个别规定的文字表述更加严谨和规范。
修订后的 《议事规则》对“工作报告、计划草案报告、预算草案报告未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可以“由主席团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对工作报告,计划草案报告,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批准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决定本地区新一年度建设发展大事的重要形式。近几年来,有个别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该项职权时已经出现了对工作报告不予通过的情形,从而对人大制度建设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议事规则》赋予主席团一定的处置权限,为今后出现该种情况下的依法处置预设了原则性的授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