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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住户苦熬八年为何拿不到房产证?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12-7



  
  厦门房产网12月6日讯(海峡导报驻泉州记者 宋军营 文/图)这两天,泉州“福华苑”和“聚豪特区”的一些业主找到本报泉州记者站反映:他们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在相邻的这两个楼盘买房,入住多年却始终拿不到房产证。他们找过开发商泉州福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泉州丰盛集团有限公司无数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过,到法院也告赢了,但就是拿不到房产证!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开发商和政府部门都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但又都“无能为力”。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百余住户,花大钱买了房子,操碎了心,却8年都盼不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从本报记者的调查来看,症结已经比较清楚,关键是要看怎么办——— 开发商也好,有关部门也罢,只要心里还装着这些百姓,就应该“改过的改过”、“速办的速办”——— 开发商如果“耍赖”还死拖,我们就不相信有关部门真的没办法管。“无能为力”实在不该成为理由。

  最近省建设厅开会时,各市建设局局长也纷纷提出这个问题,办证难成为焦点。成为焦点好,说明局长们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和他们的切身利益。

  我们希望、也相信这百余住户不会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怪圈;我们希望、也相信他们乃至更多的百姓都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百余住户:我们被开发商骗了

  福华苑是由福华公司单独开发的。住户吴女士说,她和亲友看好福华苑位于繁华地段,于1999年在那里买了好几套房子,有的还买了店面。福华公司承诺交房后90天内给业主办好房产证,大家交款、装修,也入住了,可60多户人家就是拿不到房产证。这么多年过去了,有的业主想迁户口到该片区,让小孩进个好学校;有的继承遗产需要过户;有的看这几年房子涨价,想卖掉去投资;有的想做生意,到银行抵押贷款……但由于没有房产证,这些事情一件也办不成!

  住户林先生反映,他和其他业主在2002年买了福华公司和丰盛公司联合开发的聚豪特区A、B栋,都属于霞淮社区。开发商承诺交房后360天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可五六年来两家开发商推来推去。2005年初,两家公司通知业主交购房发票、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说可以办证了;但业主们白高兴一场,至今也没有拿到一本房产证。今年6月,51户居民到法院告开发商,官司虽然赢了,但仍然拿不到房产证,他们实在想不通。

  两开发商:当年“不小心”超标

  昨天,记者找到开发商了解情况,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也大倒苦水,“当年盖房子时各项政策都比较宽松,小问题一般都可以过去。但当房子盖好后,发现政府出台了不少新规定,管理也严了。就这样,福华苑和聚豪特区就被‘挡在门外’了。”




  福华公司原经理金先生说,他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就是因为这个事还不能走。福华苑是1997年就设计好了图纸,并通过了建设部门的审批;到施工时,公司高层认为有60套房子设计为99平方米两房两厅,可能不好卖,不如扩8平方米增加一个小房间。就这样,60套房比原图纸多出480平方米。当时并没到建设部门报批,因而到现在解决起来就难了。

  目前,首先要处理的问题是请有关部门来重新测量面积,然后才能和主管部门沟通解决办法。

  丰盛公司邱副总经理说,聚豪特区A、B两栋也是1997年设计的图纸,但不知道为什么,房子盖好后竟多出4000平方米 (有业主说是加盖了两层)。当时如果及时报批,手续也就全了,可由于工程款没算清,迟迟没有得到验收,后来再办就困难了。

  但邱副总肯定地说,现在公司正和有关部门沟通,春节前就可以给业主办好房产证。

  政府部门:越拖下去越不好办

  据悉,11月25日,泉州市建设局局长刘文儒曾接待福华苑和聚豪特区居民的投诉,表示要找房管局协调此事。但房管局局长目前在外出差,业主还没得到反馈。

  昨日,记者到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刘副局长说,对于开发商“添砖加瓦”超过建筑容积率的,处理的几种办法是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拆除、没收、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罚款等。但到目前他并没有收到业主的投诉和开发商关于此事的报告。

  规划局法制办负责人说,对于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应该直接找部门。这种开发手续不齐全不能办证的情况,应该是开发商主动提出申请补办,但是他们都没有来过。

  而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业主买房办理房产证是最后一道手续,只有前面所有资料齐全、合法才能办理。目前,泉州有太多的业主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拿不到房产证。“我们也希望这些问题尽快解决,越拖下去越不好办。”




  丰泽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难度

  2005年,福华苑60多住户将福华公司起诉到泉州市丰泽区法院,法院主持调解:“被告福华公司应在2005年7月31日前,把办理所有权证的必需材料提交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并给予协助办证。”

  2007年,聚豪特区51户居民将福华公司和丰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公司赔偿违约金、协助办理房产证。法院判决:“福华公司和丰盛公司应于2007年9月17日前协助原告(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原告关于支付逾期协助办证违约金的请求。”

  然而,让业主们失望的是,迄今为止福华公司和丰盛公司都没有按期履行法院的判决。

  对此,丰泽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有的案件可以强制执行,这起案件有特殊性,背后的事情错综复杂,开发商想办出证来不容易。案件既然判决 “被告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就不能强制执行。原告可以向中院和高院申诉,也可以再告开发商“延迟履约”。

  今年10月,原告上诉到泉州市中院,中院维持原判。现在只能告开发商 “延迟履约”,但即使赢了官司他们仍不执行怎么办?是不是还要再告?如果再告,业主们岂不要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怪圈?

  黑洞内幕:暴利驱使违规扩建

  有熟知内幕的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早些年,在高额利润利诱下,开发商违法违规建房现象在全国比较普遍。一般批准文件规定楼间距离10米,开发商绝不会空出11米的,可能会把楼间距离缩小为8米,甚至是5米;这样一来,楼盘的面积就增加了。还有就是让楼盘 “长高”,如规划是15层,但开发商打地基时,就会按20层的标准打,盖楼时悄悄地盖到20层,当有关部门发现时,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即使被罚款后过关,其所获利润仍然是十分可观的。后来法规越来越完善,这个“黑洞”渐渐被堵住了。

  温陵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认为,房地产开发商违反设计图纸超面积建设,是个体获利、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受到惩罚,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

  泉州某设计院黄总工说,超面积建设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协调发展,而且会妨碍小区内部楼房之间的通风、采光等,直接降低业主的居住品质。与此同时,面积增加就意味着容积率增大、人口增多,小区原来设计的配套设施就会捉襟见肘。他说:“归根结底,开发商违规,最终受伤的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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