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在加快住房建设、改善民生的新住房行动中,明确了着力构建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一个层次和结构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向高收入家庭供应商品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但仍有部分家庭既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据统计,目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且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共有2.77万户。为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委、市政府借鉴国际经验,决定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租赁住房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方式。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
今年我市在市财政中安排5亿元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7月11日,全国首个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河马石租赁住房工程顺利开工建设。该项目可提供2745套、平均单套建筑面积55平方米的租赁住房项目。目前,河马石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正在顺利推进,地面建筑物已经清理完毕,工程进入地基开挖阶段,计划2009年1月竣工。此次租赁住房建设采用了政府主导——企业代建——政府管理这一科学的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确立了政府在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的主导地位,避免了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成本高、管理难等弊端。另外200多套租赁住房,通过捆绑建设方式在市南区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中解决,确保今年3000套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
租赁住房不仅仅解决了一个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还使青岛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实现了无缝隙链接,青岛也因此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一个以廉租住房、租赁住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限价)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