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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房贷收紧 一些公司"速办贷款"背后有何猫腻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12-6

 “10月中旬到银行申请的房贷,现在还没批下来。贷款怎么这么难!”近日,不断有读者反映很难办出房贷。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多家银行均被告知,由于办理房贷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再加上银根收紧,如果现在去银行办理房贷,年前基本拿不到贷款。

  年底将近,房贷开始困难起来,而杭州的房贷咨询公司却非常“热闹”。随手翻开一张报纸,便可看到许多“提供急用钱”、“速办贷款”等小广告。而通过手机群发的贷款短信,许多人也都接到过。这些咨询公司几乎清一色标榜无需抵押、免担保、立等可取的“贷款新途径”,仿佛真为因房贷难而焦急的购房者展露了一道曙光。

  据某房贷公司负责人透露,年底资金需求大,很多房贷公司生意很好,钱都不够借。

  银行年底房贷收紧,这种咨询公司究竟怎么贷到款?是否真如他们所标榜的那样,免抵押、免担保?这其中究竟藏有何种猫腻,向其贷款又将面临什么风险?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房贷公司怎么放贷——利息按日算,20万元贷款月利息达4.2万元

  根据广告上的信息,记者首先拨通了一个宣传称“利息低、时间快、额度高、成功收费”房贷咨询公司的电话。记者称自己看中一套60平方米左右,建于1995的二手房,缺20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办不出。

  对方一听记者的情况便告诉记者,50~90平方米之间、房龄10年以上的房贷不属于他们受理的范围,因为他们办理个人购房贷款也是向银行借贷,现在年底银行房贷紧缩,这样的房子根本贷不到款。

  接着她“开诚布公”地告诉记者,虽然房贷办不出,但他们公司还有短期借贷业务,不过利息比较高,按日算,日利息是千分之七,也就是10万元每天的利息是700元,20万元一个月的利息就是4.2万元,目标客户是比较急用钱的。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另一房贷咨询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位吴姓小姐。在了解了记者的情况后,回答和上一家公司类似。吴小姐说,他们也提供短期借贷业务,日利息是千分之五。如果是借三五万元的,只需夫妻双方过来签个字便可以马上拿到钱,像20万元这样的大数目,则需要先将房子办理他项权证抵押,等钱还清才能将房产证取消抵押。

  记者算了一下,20万元的贷款,如果以日利息千分之五计,每天光利息便是1000元,一个月利息则高达3万元!而现在的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不过7.29%,折算到日利息,不过是0.25%。

  房贷公司的钱从哪里来——业内人士透露:银行或民间集资

  年底银行贷款收紧,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房贷咨询公司却能提供每笔几十万元的借款,他们的钱从何而来?当记者向这些“房贷咨询公司”问起他们的资金来源时,之前还侃侃而谈的吴小姐,立刻讳莫如深,一句“我们有我们的办法”敷衍了之。

  杭州某中介公司权证部郭小姐告诉记者,这些“房贷咨询公司”所谓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其实还是要抵押的。他们的资金来源中,渠道之一是向银行申请,替委托人向银行办理房贷业务,贷款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自己向银行贷款的材料是一样的。目前银行房贷收紧后,这些咨询公司也很难贷到款,有些则会向余杭、萧山的一些银行贷款。

  而另一条资金来源则是民间借贷。房贷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是提供短期借贷,利息非常高,日利息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七。若向他们借款,咨询公司会要求先到杭州市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而他们用于放贷的这部分钱则基本都是民间集资的,集资的利息比他们借出去的利息低,咨询公司则赚取利息差。

  另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房贷咨询公司还有一个集资“秘方”,就是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用于套现。该人士称,某房贷咨询公司经理曾建议他用信用卡金卡作为资产入股他的公司,金卡平时由他掌握,用于套现发放高利贷,到年底再分红。

  据熟知内情的某中介公司老总告诉记者,其实,房产咨询公司的资金规模都不大,最多也就在几百万元左右。他们和银行的关系也不是特别“铁”,主要还是靠几个股东的民间筹资。由于利息特别高,来他们这儿贷款的多是一些短期拆借行为。

  房贷公司操作合法吗——工商部门:借贷属于个人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些打着房贷咨询名义的公司几乎都在暗地里从事放贷业务,而且利息高得让人瞠目结舌。那么这些贷款公司是否合法?找他们借钱和借钱给他们集资又有哪些风险?带着这一疑问,记者咨询了杭州市工商局。

  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正规途径只能通过银行。“房贷咨询公司”其登记注册的经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等,不允许发放贷款等业务。如果向这些公司借款则属于个人借贷,不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法律保护的仅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内的借款利息,而很多贷款公司为了保障高额利息收益,往往采取在出借时就先行扣除利息的做法,严重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另外,李强律师还认为,就贷款公司向公众高息吸收存款的行为,只要数额达到一定的额度,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最高可判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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