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用毒饵诱狗食用,致狗死亡的苏某和张某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1日下午3时30分许,永春县桃城镇村民郑先生向桃城派出所报警称,他在家门口抓获2名盗狗贼。民警迅速出警将盗狗嫌疑人苏某、张某传唤到派出所审查。
经查,苏某和张某分别是蓬壶镇和吾峰镇人,他们合伙于当天下午3时许骑着摩托车,带着掺药的鸡翅膀,从五里街镇儒林村出发寻找作案目标。半个小时后,他们在桃城镇石花村的一条小路上用鸡翅膀为诱饵将村民郑先生的狗毒死,恰好被狗的主人郑先生发现。被毒死的狗30多斤,估计价值250多元。据嫌疑人交代,他们盗狗准备自己食用,用于冬天补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