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将广东女网友陈某骗到福州后,由其同伙杨某、王某等人对陈某进行抢劫轮奸。近日,仓山法院对杨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兰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兰某在福州没有固定工作,在网络上认识了远在广东的女子陈某。经过交往,兰某得知陈某在广东曾经当过他人的“二奶”,估计她有钱也有些姿色。
兰某假称自己在福州拥有房产,有固定工作,骗取陈某的信任和好感。通过一段时间的网上“恋爱”,陈某对兰某完全信任,同意到福州与兰某相会。
见陈某上钩,兰某随即与刑满释放不久的外来人员杨某和王某策划抢劫陈某。今年2月14日晚,兰某将刚到福州的陈某诱骗到仓山区城门镇,随后借故离开。
守候在附近的杨某和王某随即持刀威逼陈某到城门镇偏僻处,持刀抢走陈某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脑、手机、相机、现金等财物。
随后,杨、王二人以胁迫手段轮流对陈某实施奸淫。2月17日,杨某被警方刑拘,随后兰某也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