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枪械拆开部件画图纸 雇请车工“加盟”制造
两男子开起“兵工厂”产销“一条龙 ”
福州新闻网讯 刘某某和郑某共同策划制造、销售枪支共同牟利,去年5月至8月两人将非法买来的枪支拆解后,把各个部件都画了图纸。两人雇请车工李某某、李某、方某某和林某,分工制造、加工了30多套枪支的零部件并组装成枪支。刘某某和郑某将这些枪支卖给了数人实施犯罪。日前,晋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刘某某等人分别处以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买来枪支拆了画图纸
2006年5月,连江人刘某某与长乐人郑某预谋策划非法制造枪支共同牟利,两人商定由刘某某负责组织制造枪支,郑某负责提供所需资金。但如何获得造枪的图纸,成了两人“开张”前的难题。
两人最终商议先购买枪支,再将枪支拆了“研究”。几天后,刘某某购买了一支仿真“六四”式手枪,他将手枪进行了拆解,并画出各个枪支部件的制作图纸。2006年8月,刘某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一支来复枪作为样枪,将枪支拆卸后对各个部件也画了图纸。
有了图纸后,刘某某和郑某进行了几天“研究”,不是车工出身的两人根本无法依照图纸造出实际部件。两人决定寻找“科班”出身的车工进行加工制造。
雇请车工加盟造枪
经过一番联系,刘某某分别找到了方某某、李某某和李某等车工。刘某某加工前留了个心眼,除了自己认为可靠的方某某和李某外,他没有告诉刚认识不久的李某某制造的是枪支部件,他只给李某某枪支部件的图纸,雇请李某某分别制造零部件,完工后由刘某某自己进行组装。
有着多年车工经验的李某某开始并不知道刘某某让他加工的是枪支配件,随着加工的进度他发现了刘某某的“秘密”。刘某某见伪装被李某某看穿,就允诺给李某某高额的加工费。李某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同意继续帮助刘某某制造枪支部件。
郑某见刘某某雇请的车工人手不够,他多次指派林某到方某某的的店内帮助加工枪支部件。一个地下枪支制造车间就这样组合了起来,利用刘某某提供的图纸,2006年5月至8月间,他们开始不间断地制造出枪支零部件。
枪支产销“一条龙”6人获重刑
在几个车工加班加点的工作下,30套仿“六四”式手枪零部件在3个月内被制造了出来,其中部分已经被刘某某组装成手枪。方某某、李某和李某某分别获得1500元、500元和6000元加工费。
手枪造出来后,刘某某和郑某又将重点转向了“市场开拓”上。经过秘密联系,2006年7月,刘某某在晋安区医院对面的小巷里,将他组装的一支手枪以7000元的价格出售。同一个月,郑某在长乐某宾馆内将一支手枪以2500元的价格出售给郭某和陈某某(另案处理),后该枪被郭某和陈某某实施了抢劫。
去年8月14日,刘某某和郑某被警方刑拘。晋安区人民法院日前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刘某某和郑某15年有期徒刑;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分别判处方某某、李某某、李某10年有期徒刑;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林某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