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天价地”不断出现,国土资源报召开专家座谈会,专家们指出——
警惕“天价地”
近来,国有土地出让中,每平方米楼面地价高出周边房价的“天价地”在上海、南京等地频现。一经媒体披露,就在社会上激起波澜。有人说,“土地供应不足是导致地价飙升的客观现实”。还有人说,“招拍挂已然成为资本大鳄们的游戏。”
在喧嚣的议论面前,我们应作冷静分析。在12月4日国土资源报召开的土地供应政策专家座谈会上,专家们的深入剖析,为我们拨开重重迷雾。
“天价地”无法撼动土地招拍挂权威
表面看来,“天价地”是土地招拍挂规则所致。但实际上,开发商敢以“天价”拿地,是带着各种预期、经过认真计算后决定的。个别热点城市出现“天价地”,绝不足以撼动招拍挂制度在经营性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
2002年起实施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2001年,我国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面积仅0.66万公顷,成交价492亿元;5年后的2006年,我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6.6万公顷,成交价为5492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9倍和10.2倍。
土地招拍挂不仅显化了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更重要的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公开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实际上,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的巨额收益,为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开辟了资金渠道。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制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解和认识。专家们认为,以高端市场的表现来代表整个房地产市场是不全面的,不能放弃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这一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动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
警惕“天价地”中的非理性需求信号
从地和房的关系看,地价作为房价的重要构成部分,对房价有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天价地”并不必然导致“天价房”。
调查证实了这一点。2006年13个重点城市25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价中地价约占20%—40%,而开发利润普遍在10%以上,中高档商品房一般达到30%—40%。2007年上半年,全国居住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比重为25.9%,北京等8个重点城市的地价占房价的比重集中在15%—25%之间。
房价的高低本质上是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房价上涨本质上是市场需求过旺与供给不足之间矛盾的显化。在房地产市场需求不变的条件下,通过行政手段压低地价只会增加开发商利润,却难以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