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虎皮一案有了新进展。石狮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陈某、褚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和7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间,陈某在福州得知有一张虎皮欲出售,遂委托褚某共同寻找买主。3月13日,褚某同买主联系后,通知陈某携带虎皮让买主验货。3月15日,褚某与买主初步确定虎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5万元,并确定交易时间和地点。3月16日,陈某和褚某携带虎皮来到石狮市准备交易时,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该虎皮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虎的一张完整表皮,价值人民币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