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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不法中介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11-30

  近来,一些房屋黑中介令不少市民觉得很无奈,以下是记者采访了解到的五种骗术。

  骗术一:代理骗取房租

  一些不法中介以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租,更多的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借此在短期内便可聚集大量现金伺机出逃。 “争议解决方法” 房屋中介又耍新招。

  骗术二:赚取巨额差价

  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扮房东骗中介费

  此类中介先租下一套房子做“道具”,然后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报出的出租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60变80 房子竟在中介手里“长大了”。

  骗术四:巧立名目乱收费

  其一,“看房费”。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在前去看房途中有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并留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带客户看房的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破解4类租房窝心事 蛮不讲理强收费

  骗术五:合同中设陷阱

  如果您不认真阅读中介委托合同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其挖好的陷阱里。正确的做法是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其次,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好签约的地点,防止业务员与业主私下签约,否则房东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

本文关键词:中介 骗术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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