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13日电: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27日,上海市房地局表示,该局已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8月28日《东方早报》)
近段时间,上海似乎和“群租”较上了劲,针对“群租”的种种强硬措施不断。在6月19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发布了《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其中,针对大众关心的“群租”问题,提出将要在3年内基本消除“群租”隐患。
每一项政令出台前,我们总要追问其理由。禁止“群租”的理由到底是什么?焦扬先生曾经总结过“群租”的危害,据其称:“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群租房往往存在着消防、卫生、安全等众多隐患,还有一些群租房业主根本没有出租资质”。从这句话中,大致可以看出禁止“群租”的理由:消防、卫生、安全、规范。诚然,这些问题确实存在,而且笔者以为还应加一条:道德。因为在传统的字典里,是没有异性合租存在空间的。然而,在种种禁的理由下,我们似乎忽视了“群租”存在的理由。
什么人会租房?无房者。什么人会“群租”?无房者中的弱势者。租房是因为买不起房,“群租”是因为收入有限租不起房,于是通过AA制的方式,分担租房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群租”的存在,掩盖了高房价给社会带来的冲击,让公众尤其弱势者能有容身之处,不至于流落街头,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在禁租令下,有谁考虑到这部分人的民生?故而,笔者以为,禁止“群租”是对民生的漠视。
人人皆知群租者带来的乱,谁知群租者的苦?如果有住房,如果收入高,谁想“群租”?在当前的高房价下,弱势者的民生已经被漠视了。这时的弱势者,他们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自想办法,顺应国际潮流——租房。而在政府对廉租房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寻求合租。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群租者,政府乃至社会强势群体应该心怀愧疚,并积极付出行动,让他们一起共享发展成果。却不料,不仅不支持还不理解,不仅不理解还要指责。在禁令之下,难道要他们都去睡马路、都去住桥下,难道这样,城市就安全了,就卫生了,就规范了,就合乎道德了?
笔者真的幻想,禁止“群租”是则假新闻。因为笔者实在不愿相信,以宽容开放而著称的海派文化,竟然如此小气,竟然容不下群租者?若说,上海真的不能接受“群租”带来的种种隐患,那么就请加大财政投入,多建廉租房,否则就应该给弱者一丝生存的空间。
最大的善政,莫过于对民生的尊重;最大的冷漠,莫过于对民生的漠视。
本文关键词:群租 民生 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