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今日热点 | 厦门新闻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视频新闻 | 租房故事 | 行业新闻 | 楼盘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今日热点

新闻搜索:

财政部负责人:全国的80亿公积金收益全建廉租房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11-29

财政部负责人:全国80亿公积金收益全建廉租房

    在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之后,昨日(27日),财政部对其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06年,各地账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约有80亿元,这部分资金将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11月14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另外,建设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也明确,以五条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其中包括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新增三条资金来源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于八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二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三是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四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五是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六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七是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八是其他资金。

    与以往资金来源相比,财政部此次规定的资金来源新增了三条渠道。即:除中央财政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补助资金以外,省级财政预算也要相应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二是提高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即从原来的5%左右,提高到不少于10%。三是明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均要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保障金租金不能混用

    财政部负责人透露,从近几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未完全落实到位。截至2006年底,账上各地约有80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这部分资金也必须按照规定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此外,部分地区省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也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与廉租住房租金两项资金性质和用途均不相同,不能混同使用。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专项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资金,只能用于发放租赁补贴和购建廉租住房,不能用于其他开支。廉租住房租金是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的资金。

    为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被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

“赖住”将按市场价收租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低收入家庭一旦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将立即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对于不能收回的,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完善监控机制保证廉租住房资金专项有效使用。办法规定,对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经过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公示和审核确认无误;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要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住房状况等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复核,适时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

    同时,对于已经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原采取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要立即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原采取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应当收回配租的廉租住房,无法收回的要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廉租住房租金。对于不符合规定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把此文章收藏到:

更多相关的新闻
    ·谁动了我的公积金?45个城市公积金违规逾200亿
    ·龙永图先生 老百姓人人想买房的观念何错之有?
    ·损失5000亿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中的中国疑云
    ·楼市的最后宿命——在等待最后一个傻瓜崩溃
    ·郎咸平论宏调下的楼市 买房也得看政府反腐决心
    ·为了不让百姓当房奴 政府应对房价进行必要干预
    ·四大城市2003年至2006年二手房成交面积涨跌起伏
    ·经济过热趋势明显 国家信息中心建议再一次加息
    ·手把手教你投资小户型 最关键看户型设计好赖
    ·两女争冠内地首富 25岁地产新富冲击49岁张茵!
    ·房价上涨受害群是谁? 薪资为生的中等收入阶层
    ·陈淮:30%的城镇居民能买得起房 是“一剂迷魂药”

最新图文

 

 
推荐楼盘信息
  更多>>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5-12 8:45:54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吕岭路
发布日期2007-10-3 23:20:18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7-9 23:34:07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银龙大厦
发布日期2007-12-5 14:51:45
发布方式出租
视频新闻
  更多>>
 
观音山营运中心
源昌新天地
大学康城金秋发布会
玉山花园
今日热点
  更多>>
 
谁让购房恐慌雪上加霜 亚洲股神李兆基手“指”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买房需求增长过快 住房
“创造条件”含义深刻 俄男子造古怪“摩天木楼
是买还是不买? 让人又70城市上月房价再涨5.3
当前的房价到底高不高?买房因为房价上涨?楼民
调控下房价依然猛涨 涨房价:街谈巷议重要主题
我国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新政出台后一线城市集体
房奴要自救——如何使大世上最性感的美女地产首
美次贷危机害苦房产经纪四大商业银行将统一以户
监察部国土部:要确保查易宪容:房地产暴利问题
厦门新闻
  更多>>

本站介绍 |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人才加盟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免责声明:厦门房产网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
厦门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提供最全面的厦门房产信息和最权威的行业资讯
Copyright 2006-2008 www.xmfc.com厦门房产网 闽ICP备05025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