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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外11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交通管理办法》12月1日实行。届时,没有“通行标识”的车辆,不得在鼓浪屿上路。有标识的车辆,要严格遵守一定的路线和时间。昨天,鼓浪屿公布了监督电话2062725,市民和游客可对鼓浪屿交通整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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