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江讯(记者陈桂生)晋江市近日开始对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展开调查摸底。
调查对象分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家庭和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两类。机关企事业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家庭(包括离异、丧偶有带子女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调查统计对象: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夫妻至少一方是本市范围内的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夫妻双方均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未在市区建私房。
市区规划控制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包括离异、丧偶有带子女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调查统计对象:所有家庭成员均为城镇居民户口,具有市区建成区(规划控制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年收入低于72596元(不包括72596元),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
晋江市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在11月15日前把符合条件购房对象的调查表、汇总表统一送该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