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交易中,“定金”大家都很熟悉,也都知道一旦“定”了就不能反悔。但近几个月来,江城房产交易中频频出现的“诚意金”、“意向金”,让很多人遇到了麻烦。
10月上旬,丰雪飞女士来到百居易房屋超市武汉航空路地大店,想购买一套住房。丰女士刚交了“诚意金”,其丈夫接到所在公司通知,要调离武汉。10月15日,丰女士要求退还一万元“诚意金”。但百居易拒绝其要求,理由是她单方面违约,这一款项是不退的,即便退,也不能全退。
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源波认为,房屋中介代收“诚意金”是不违法的。收取“诚意金”双方达成约定后,就意味着定金。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支付定单方违约,无权回收全部款项;收取定单方违约,则双倍返还。
据武汉“12315”投诉统计,近两个月来,有关“诚意金”、“意向金”的投诉增加明显,目前已有10余件。目前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交纳“诚意金”后,由于房价变化较快,房主不愿卖房;二是由于房屋与事先承诺不符,购买方因故不愿买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管是“诚意金”、“意向金”或是其他的什么名称,只要不存在欺诈性质,自愿付钱就是确认了合同成立,如果反悔就要负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