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原总经理陈同海被确认“双规”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确认,三个月前辞职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目前处于被“双规”调查的阶段。
李荣融是在当日下午的十七大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对媒体记者透露这一消息的。这也是三个月来陈同海被“双规”的传言首次得到权威确认。但李荣融并未解释陈同海被调查的案由。(新快报)
今年五月中旬,陈同海从加拿大考察返京,中纪委、中组部曾找他谈话,提出四点:(一)争取时间,把在内地、境外经济违规、违法问题讲清;(二)争取立功,宽大处理,(三)不要搞串联、不要搞攻守同盟;(四)不要离开北京,不要到境外。
六月初,陈同海向中纪委、中组部递交一份〔自我交待〕,承认有四大过失:(一)公司账目不清,有做多本账和逃税活动,(二)集体侵吞、挪用税收款,(三)挪用公款,以现钞、证券等作礼品,赠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主管;(四)接受名贵礼品占为私有。
六月中旬,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找陈同海谈话,指出:初步交待是好的,态度是正确的。但再给时间。要求陈同海要从经济、金融方面交待,并且仍让陈同海边工作边交待。实际上,陈同海是边交待边转移财产,积极准备外逃。自五月中旬到六月二十日,陈同海在京、津、深的十二个账户,有五十一次大额款项被提取或转移到其他账户及套购外币,总额达一点七三亿元。(早报)
另据《雅虎网》转载的消息称:陈同海为人霸道,是中石化公司内部人见人怕的“霸王”。他自恃是正部级高干,每月公款吃喝玩乐达120万。监察部、国办曾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不能挥霍,陈竟然回应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华夏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