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10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了 《厦门市社区生鲜食品专卖店标准》,标准规定,社区生鲜超市生鲜食品(蔬菜、水产、水果、肉禽蛋等)经营面积,必须占实际经营面积的80%以上,其他食品、调味品经营面积必须控制在实际经营面积的20%以下。同时,专卖店内不得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
然而,记者走访厦门多个社区的生鲜专卖店发现,厦门多数生鲜专卖店并不“专卖生鲜”,几乎都是“集生鲜、食品、家用等为一体”。
在万寿路上一家生鲜果蔬店里,记者看到,这里的生鲜营业面积不到该店的五分之一,大部分区域都在经营饼干、薯条等食品和沐浴露、拖把等卫生日用品;而吕岭路的“成茂生鲜果蔬”店,生鲜食品区经营面积只占整个店的一半左右,另一半则是卖一些干货日杂调味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