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10月11日讯 (海峡导报驻泉州记者 郭冰德)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2007—2008学年泉州市财政将投入近亿元,健全市大中专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预计10月15日前将发放第一批资助金。
据了解,泉州市政府刚出台的 《关于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今后泉州市将结合实际测算,在2007—2008学年度,向全市本科、高职、中职院校拨款9549万元的助学资金,进一步健全泉州市大中专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
在这项资助体系中,普通本科高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三大资助项目:一是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20%左右。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中,资助标准为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以上资助体系按资助类别不同,资助款项由中央、福建省和泉州市财政按照比例共同承担。其中泉州市预计投入近1亿元的资助金额。
据悉,今年这项资助政策的各项资助金的落实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统计,泉州市中职学校现有6万多名在校生,按每人1500元的资助金,市财政将投入七八千万元左右,而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生人数正在统计过程中。泉州市教育局预计在10月15日之前争取发放第一批资助金,有望在本月底将其他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