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物权法》实施后变化:夫妻共有房房主有权卖
10月1日起,《物权法》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惠及千家万户民生的法典,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从今天开始本报推出“法官案解物权法”系列报道,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结合现实中与群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具体案例,解读《物权法》实施后将会带来的变化。
法学专家解读:《物权法》到来怎样和谐维权?
一房两卖、车库的归属、业主与物业的关系、相邻建筑物影响了通风、采光和日照……这些都是业主们在生活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当遇到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应该怎样运用《物权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法学专家傅鼎生、王全弟、沈晖等做客《东方早报》,为读者们解读《物权法》相关条款及其实施意义。
中国进入新的物权时代——写在物权法施行之际
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体现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事关全体国民切身利益的物权法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有恒产者有恒心。可以想见,随着物权法的施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得到完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实现。
面对一个全新的物权时代,我们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