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直辖以来,我市有1078名党员干部因超生被查处。从今日起到明年2月,全市将开展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对群众举报查实的案件,将严惩并公布。
市人大代表违法生育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近年来,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层人员、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问题突出,产生不良影响。
初步统计,直辖以来我市因超生被查处的党员干部有1078名,市人大代表1人,区县人大代表46人,区县政协委员28人,乡镇人大代表265人。
按超生者年收入2~6倍罚款
在已经查处的征收社会抚养费5万元以上案件中,我市社会特殊人群占了80%。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主动申报违法生育事实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可在其上年实际收入2~6倍的范围内酌情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配合调查取证、隐瞒违法生育事实的,一律按6倍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
此外,对因违法生育受到处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依法予以罢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可撤职、开除。
我市将建立违法生育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向社会公布,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同时将把特殊人群违法生育记录作为个人信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行业及单位评优评先的依据。